通过学习,我深刻体悟到中国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“大别山精神、抗洪精神和抗疫精神”,均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人民至上、团结奋斗、无私奉献等共同内核,也为新时代法律人标定了价值坐标。作为一名执业律师、民进会员,我愈发感到:弘扬“三大精神”,必须把对祖国的忠诚转化为法治实践的涓滴之力。
一是“实践”——把真实卷宗搬进教室。近三年,我先后受聘担任武汉文理学院、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校外导师,在“模拟法庭”课上不再“纸上谈兵”,而是把正在办理的劳动争议案卷做脱敏处理后带进课堂,让学生分组扮演原、被告和法官。开课前48小时才发证据清单,逼他们体验“证据突袭”;庭审后由学生自己写调解方案,再与我实际达成的条款对比,直观感受“理想与现实的落差”。学生通过这门课完成“第一次法律实践”。
二是“奋斗”——把实习通道铺进校园。我们律所每年寒暑假固定开放实习席位,并规定“三个必须”:实习生必须随律师接待一次信访法律咨询、必须独立撰写一份离婚纠纷法律意见书、必须旁听一次刑事庭审并提交 2000字札记。去年暑期,一名大二学生正是通过实习发现自己在婚姻家事领域的兴趣,如今已保送本校民商法研究生,并继续以志愿者身份参与我们的公益项目。
三是“为民”——把婚恋课堂开到年轻人的相亲市场。针对“闪婚闪离”“彩礼返还”“骗婚”等高发纠纷,我推出“婚恋避坑指南”公益讲座。讲座坚持“三不”——不推销、不收费、不灌鸡汤,只用案例说话:从“520 红包能否追回”到“婚前个人房产加名风险”,再到“家暴告诫书如何固定证据”。目前已举办 4场,让年轻人学到更多的婚恋法律知识。
“三大精神”不是博物馆里的陈列,而是照亮法治前路的火炬。站在新的百年起点,我将把“三大精神”熔铸为“人民律师”的坚定信念:用高质量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,用公益诉讼守护长江生态,用一堂堂普法课播撒法治信仰。让每一次辩护、每一份合规意见、每一次调解,都成为爱国奋斗的生动注脚,为武汉高质量发展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民进律师的力量!
(来源:直属民办教育支部 撰稿:陈一薇 责任编辑:周鑫)